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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私家车跨省托运电动车起纠纷车被扣数月;广西警方正在努力协调当事人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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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托运,太阳能电动车哪家好,石家庄电动车报价,广东的邹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今年4月雇顺路私家车运送一辆电动车却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他拒绝了对方运送途中提出的加钱的要求后,对方将电动车自行拉走,在之后的数月里

男子雇私家车跨省托运电动车起纠纷车被扣数月;广西警方正在努力协调当事人还车

   广东的邹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今年4月雇顺路私家车运送一辆电动车却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他拒绝了对方运送途中提出的加钱的要求后,对方将电动车自行拉走,在之后的数月里,经多方交涉,警方协调,对方均未以合适方式归还电动车。

   邹先生是广东惠州人电动车托运上班,今年4月份他需要到广西南宁工作一段时间,考虑到过去后在当地的通勤问题,决定购买一辆电动车运到当地使用。

   “我花了2300多元买了一辆新的折叠电动车,打算先运过去。”邹先生介绍,电动车托运上找了一辆途经惠州赶往广西的私家车,该车为南宁车牌,驾驶员姓韦,双方谈好了运费和目的地,“运费说好是1元,我当晚就转给他了,目的地是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江南路,我也通过微信把定位转给他了,说好了到地方后我的同事会接货。”

   邹先生称,4月15日凌晨2点多,私家车主韦某赶到了南宁市市区,联系到邹先生要求接货人马上到现场取车,否则需要加100元钱才能把车送到约定的地方,“当时是凌晨2点多,我找好的接货的同事都休息了,他停车的地方又在南宁市区,距离之前约定的目的地还有公里,我让同事半夜起来赶几十公里去取车显然不现实。”邹先生说,当时他曾问对方之前讲好的价钱和目的地,结果却不送到地方,还要加钱,但对方称没有理由。

   邹先生表示,自己无奈之下提出同意加元让对方把电动车送到,但车主没有同意。邹先生又提出让车主在停车地附近找个派出所或者小区门卫先放下车子,邹先生次日让人来取,“我把信息给他发过去,他回复说他已经上了高速,说我不愿意加100元也行,只能他先把我电动车拉走,过几天再来南宁时给送到目的地,他是柳州人,把车拉到柳州去了。”

   邹先生称,当时情况下只能无奈接受,谁料事情就此拖了下来,“之后他就一直拖着,今天说有这事,明天说有那事,一直再没有送车。”邹先生说,时至今日,距离托运的4月13日已经数月过去,但电动车依然在韦某手里。

   邹先生称,他于今年7月份曾赴南宁工作过一段时间,期间没有了提前准备的这辆电动车,每天只好租用电动车,一天至少10元的通勤费用。

   邹先生介绍,他曾多次与对方沟通,希望韦某能将电动车归还,但一直未能成功。邹先生与韦某的信息交流截显示,邹先生曾于4月下旬与韦某交涉如何交接问题,提出由对方将电动车送到某个地方,他再去取,但韦某回复称,自己曾将车送到南宁,是邹先生当时不去取,现在他不想再去送一趟了,需要邹先生自行到柳州去取,并表示,否则邹先生去起诉也行。

   “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到公安部门去报了案。”邹先生表示,他认为,双方既然有之前的约定,对方就应当依约送达,即便因为某些原因无法送达,也可以在之后尽快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电动车。然而,对方非但在为抵达目的地的情况下提出加价要求,在自己未答应的情况下,居然“扣留”了电动车迟迟不归还,“我也是名法律工作者,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邹先生表示,抛开双方缔结的口头承运约定,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侵占等罪名。

   2023年5月14日,邹先生到其在南宁的工作地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的派出所报了警,邹先生称自己被敲诈勒索。一份来自广西南宁市公安局伶俐派出所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所已受理了邹先生报称被敲诈勒索一案。

   之后,邹先生还曾向韦某户籍所在地广西柳州市进德镇的公安部门报警,“但是进德派出所一直没立案,说是需要伶俐派出所发函并派人过去,他们可以协助办案。”邹先生说,进德派出所虽然也参与了协调,中间说过几次要给我还车,但之后都没实现。期间,当地民警还曾向其提出对方保管电动车的费用问题。邹先生曾以当地派出所不立案为由将此事反映至柳州市公安局,该局也曾回应邹先生称,因管辖问题,当地警方接到案发地南宁警方发出的协查函,当地警方会配合调查。

   10月26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电动车托运到了当事私家车司机韦先生,表明了身份和采访事项,希望他就邹先生的讲述加以核实和解释,但韦先生却突然挂断了电话,电动车托运拨打过去,他表示自己很忙,不便接受采访。

   “的确有这样的事情。”就此,进德派出所一名负责人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电动车托运时明确表示,该所虽然曾介入协调此事,但由于当事司机韦先生虽然户籍在该所辖区,但人却不住在户籍所在地,目前事件还没有什么进展。

   该负责人称,此前他们曾联系到这位韦先生,对方称在运送过程中,邹先生改了路线,产生了费用,就要求加钱,不加的话就拉回了柳州,双方说法不统一,现在应该是在互相赌气,“本来讲好了的,他送来我们派出所,我们再寄给伶俐派出所,沟通好了到时候货到付款,由伶俐派出所支付邮递费,再由伶俐派出所返还车主。”

   这名负责人表示,对方一会儿说要送来所里,讲好了的,又不送了,但后来就联系不上了,“拿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就完了,我们会继续做工作,联系当事人协调此事。”这位负责人说,邹先生已将此事反映到上级部门,他们也想尽快帮助了解此事。

   谈及事件性质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有关这个问题,伶俐派出所已经按敲诈勒索受理,“我们只能配合,他们过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这个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我倾向于这是一个民事纠纷。”锦路安生王小奔表示,双方的法律关系首先考虑承运合同关系,一般意义上私家车不具备相关营运资质,但是偶尔的自用或者捎东西,双方议定某种方式的酬劳或感谢方式,也不被界定为违法,可以认定为简单的承运合同,那么若承运人未按约定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就是违约行为,依法需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将货物送到目的地。

   王小奔说,敲诈勒索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一般而言,敲诈勒索数额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两年内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应予立案。“这就是一个违约损失究竟该谁承担的问题。”王小奔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承运人在到达相应地点后,也曾通知托运人取货,但由于双方约定地点问题导致了纠纷,而造成了损失,如果承运方基于自己运输成本的增为由要求对方先补偿损失,且要求费用不大,不构成敲诈勒索。

   陕西琴剑高级合伙人张海军也认为,双方是基于一个口头承运合同进而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应当首先考虑运输合同中的权责关系。而在运输过程中的加价行为是基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前提,很难界定为敲诈勒索。

   “但如果拒不交还电动车,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张海军说,刑法中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因为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私家车主暂时保管电动车,如果合同约定没有完成,且拒不返还电动车,就涉嫌具有非法占有的犯罪动机。